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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4.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逐步将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监管。继续推进量化分级工作,提高监管效能。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市贸易局进一步抓好生猪定点屠宰销售管理工作,清理压缩定点屠宰厂(场),完善定点屠宰厂(场)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肉品流通秩序,逐步推行牛、羊定点屠宰工作。检验检疫局继续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构建出口食品安全卫生平台,严格履行国家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市粮食局进一步加强粮油质量标准管理和监督监测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市盐务局进一步开展食盐安全执法活动,强化边界地区、农村地区和城镇郊区的食盐市场监管。市城管局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摊点的专项整治,把摊点秩序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供销合作总社进一步加强农资经营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并与有关部门一起拓展农村供应网络,探索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督查及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将对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加强对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整治,加强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整治。充分利用检验手段,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验结果。打防结合,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2006年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由市食安委另行下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06年,我市作为全省“两个率先”的先行军将加快实现“第二个率先”的进程,“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也进入最后一年的冲刺阶段。近年来,我市外来人口剧增,建筑工地及民工子弟学校食堂条件差,安全隐患多;苏州作为重点风景旅游城市,接待游客多,重大活动频繁,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苏州健康城市联盟成员大会、丝绸旅游节等重大活动今年将在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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