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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在五市二区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上半年镇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建立达到100%,监管触角逐步延伸到村,确定村级食品安全责任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年内制定并落实《苏州市食品举报投诉处理办法》、《苏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苏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三是完善全市食品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处理系统。建立便捷、畅通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举报投诉问题。四是启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完善市、县级市、镇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网。通过聘请社区、农村协管员或信息员加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群众监督网。探索建设有苏州特色的现代流通网。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与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合作,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食品,使农民买到更加放心的食品。五是年内建立“两个库”。建立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送快餐企业基础数据库,初步掌握我市食品行业现状及食品监管检测资源,实现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基础数据共享。筹备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库,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策科学化。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调研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走出一条适合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新路子。

  (二)抓好重点环节的监管。

  1.农林部门以贯彻《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创建“三品”为基础,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为抓手,以落实好防疫、检疫为重点,切实抓好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做到农产品质量建设与“三品”认证相结合;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业投入品控制相结合;基地产品直供与展示展销相结合;动物的防疫与检疫相结合。

  2.质监部门继续以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为基础,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以查处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突破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乡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管;以扶优治劣为抓手,不断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控制体系为途径,全面加快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以严格责任追究为手段,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3.工商部门继续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阶段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以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经济户口管理,强化市场巡查,切实加强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分类监管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监管;以农村集贸市场、食品交易场所、加工作坊、小食品店、食品经营摊点为重点区域,切实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农村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以十类食品和群众反映问题较突出的食品为监测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以进一步推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突发问题有效快速处理”和“基层分局(所)实施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有效日常监管”两个有效运行机制为重点,继续探索辖区食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方式,逐步形成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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