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划编制中,要把选好水源作为保障饮水安全的首要任务,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目标,既要立足当前,论证和解决好现状水源;又要着眼长远,论证和选好备用水源,真正把饮用水源落到实处。省建设厅和省水利厅要抓紧编制《陕西省大中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陕西省大中城市水质监测实施方案》、《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城市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等,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通过加强保护和合理配置水资源、大力防治水污染、鼓励企业或个体投资建设供水工程等,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和加强供水工程资质评审等监督管理措施,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求,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三、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饮用水源安全是保障饮水安全的关键。各地要以保障饮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下功夫解决水质不达标这一影响我省饮用水不安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渭河、黑河、泾河、洛河、延河、汉江和丹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降低江河污染,有效保护水质。
二是加快集中供水项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和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搞好水源地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
三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加大水源地及其汇水区污染治理力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城乡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保证饮用水水质。
四是要切实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和二次污染预防工作。地下水超采地区,要认真落实禁采、限采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防止地面沉降和减轻地下水污染,同时要加快建立供水设施二次污染预防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度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实现全省饮水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机遇,把优先解决好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和无稳定水源地区的群众饮水问题作为农村饮水安全的重点,加大前期工作投入。要按照中省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论证,真正把项目落实到乡、到村、到户,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资金捆绑、各计其功”的原则,加大中央和省内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涉及农村饮水项目的资金整合力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工程建设步伐。要积极创新农村饮水工程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筹资渠道,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以镇带村”的工作思路,充分依托现有供水工程,逐步延伸供水管线,不断扩大工程覆盖面。要按照统一规划,规模建设的原则,大力发展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加快集镇供水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和供水保证率。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关中地区1000人以上和陕北、陕南地区500人以上的村都要加快建设集中供水系统,尽快实现自来水化。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干旱缺水地区群众无水吃问题,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小型、微型塘窖等分散式供水工程,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的吃水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