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省要完成新建和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00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30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省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300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和结合农村现有信息服务网络,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今后五年内要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是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2.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以商务部核准的试点县(市、区)和备案的试点企业为重点,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城镇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采取统一经营管理方式,在农村发展直营或加盟的连锁“农家店”。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在今后五年内,全省发展和改造农家店8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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