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6]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省工商局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为进一步加大商标保护力度,遏止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开拓市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商标的重要作用日益凸现,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和锐利武器,成为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我省商标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目前,全省有效注册商标达4万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达20件,湖南省著名商标达453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上缴税收已占当年全省总税收的50%以上。但是,我省商标工作仍存在较大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商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我省商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加强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商标工作要以邓小平理沦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我省“三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湖南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大力支持、积极引导企业科学合理运用商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省经济的整体素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