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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的通知[失效]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保护邕江饮用水水源安全和防汛安全为原则,对邕江网箱养鱼通过实施规划,实行限制发展。对不符合区域布局及养殖密度较大的养殖场所进行必要调整。
  (二)一次规划、分步到位的原则。实行“基本稳定,必要调整,逐步减少”的策略。

  四、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二)《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三)《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四)《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南府发〔1996〕145号)。

  五、区域布局
  (一)禁止网箱养鱼水域
  下列河段为禁止网箱养鱼水域:
  1.三岸大桥至白沙大桥两岸水域。
  2.河南水厂下游300米(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起)至中兴大桥南岸水域。
  3.铁桥至水文监测站抽水泵房上游440米的北岸水域。
  4.老口环保自动监测站下游200米、上游2000米北岸水域。
  5.三津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沙井乐贤村冲口)至三津水厂上游2400米(太阳岛)南岸水域。
  6.各港口区水域内。
  7.渡口上、下游各100米内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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