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几点意见
民族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指出:“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策的教育,大力宣传各族人民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贡献。”近年来,我市各中小学校全面开展爱国主义,在民族团结教育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深化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对于维护祖国统一,保护国家长远稳定,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要提高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有检查,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注意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的教育
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伟大国家,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活,各族人民互相团结,互相学习,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总书记的讲话既指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又强调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全面性,这是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基本内容。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民族观以及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起正确的民族观,养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还要加强民族常识的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及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渗透民族常识教育内容。国家教委、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常识》、《民族团结故事选》等课外读本,可作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参考资料。市民委与市教委今后将有计划地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供必要的书籍和辅助资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积极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造条件。
三、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充分发挥首都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