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第九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第九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37号)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改建病房楼床位收费价格的请示》(郑九院[2006]16号)收悉,根据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套间(3套)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座便器、豪华镜子、搪瓷面盆、高挡水龙头、镜前灯、开关、防水插座、吊顶、排风扇、防滑地砖、防水瓷片)、分体空调两台、呼叫对讲、床头灯、背投彩电一台、彩色电视一台、电话一台、高档病床(带储物柜、输液架)、床头柜两张、沙发一套,饮水机一台、高档布窗帘、衣架、办公桌一张、办公椅两把。
  100元/床·日。
  二、普通单人间(20间)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座便器、豪华镜子、搪瓷面盆、高档水龙头、镜前灯、开关、防水插座、吊顶、排风扇、防滑地砖、防水瓷片)、高档病床(带储物柜、输液架)、分体空调一台、床头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灯、彩色电视一台、电话一台、床头柜一张、沙发一套。
  50元/床·日。
  三、双人间(带卫生间,共86张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