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珠府办函〔200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三届中博会)将于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举办,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政府共同主办。本届中博会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境外企业展位1000个),分为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家具灯饰、陶瓷建材9个行业展区,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意大利展区和国际展区3个专项展区。主要活动包括: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展示、洽谈和交易,举办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洽谈活动,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中小企业采购说明会和中小企业专题培训等。为抓紧做好第三届中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和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第三届中博会筹备工作
中博会是我国政府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的“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前两届中博会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第二届中博会开幕前夕,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把中博会办成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更好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与国外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发展。
举办中博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对推动我省内源型经济做强做大、促进我省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举办中博会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列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中博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效、办出品牌,要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筹备、确保成功。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及市有关单位、协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办好第三届中博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办好中博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第三届中博会筹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全力做好第三届中博会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