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整顿和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由省发改委牵头。
10、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秩序。由省建设厅牵头。
11、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2、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由省物价局牵头。
1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由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牵头。
14、整顿和规范会计和资产评估中介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财经纪律。由省财政厅牵头。
15、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包括网络文化、音像市场、娱乐演出市场等。由省文化厅牵头。
16、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由长沙海关牵头。
17、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非法垄断,成品油市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由省商务厅牵头。
18、整顿和规范律师服务市场秩序。由省司法厅牵头。
19、整顿和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
20、整顿和规范旅游服务市场秩序。由省旅游局牵头。
21、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
上述21项专项整治由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十一五” 整规工作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
1、充分认识整规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充分认识整规工作是建设诚信湖南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整规工作,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求,又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树立我省良好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实现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设诚信湖南的重要内容。
3、充分认识整规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长期任务。当前我省市场秩序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市场秩序混乱的深层次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只有通过对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不断地进行整顿、规范,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市场秩序的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