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整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继续深入开展整规工作,到2010年,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基本遏制;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经济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主要犯罪分子依法得到严厉惩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地方性法规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管执法体制基本形式,“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基本得到规范,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内容
“十一五”期间,全省整规工作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形成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开展食品药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1、食品专项整治。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2、药品专项整治。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3、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由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其中:保护商标权由省工商局负责;保护著作权、整顿印刷复制行业由省版权局牵头;保护专利权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名优农产品标志、动植物新品种由省农业厅负责;海关保护由长沙海关负责。
4、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由省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其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行为由省工商局牵头;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由省卫生厅牵头;打击商贸领域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由省商务厅牵头;打击进出口商品欺诈行为,由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5、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由省卫生厅牵头。
6、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由省工商局牵头。
7、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和渔机渔具等农资产品,“毒鼠强”专项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
8、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和特种设备安全、“黑心棉”专项整治。由省质监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