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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通知
(豫政办[2006]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所有县(市) 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投用污水处理厂工作目标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离完成这项目标任务仅剩1年多时间。但从全省各县 (市)的建设情况看,进展很不平衡,任务仍十分艰巨。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全省在建的69座污水处理厂要完工、新开工28座污水处理厂,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污水处理厂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较快增长,工业污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大量增加,对当地城乡居民及河流沿岸地区造成了严重污染,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加剧了人口与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矛盾,严重影响我省的可持续发展。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省委、省政府确定到2007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改善全省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我省城镇化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各市、县(市)政府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按期完成。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
  (一)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未编制工程初步设计的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但初步设计要按程序报批;尚未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的,凡利用省环保局公布的成熟工艺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评估论证,项目审批和环评审批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要缩短前期招标时间,简化招投标程序,加快土建、设备招投标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开工。省财政厅要加快推进利用亚行贷款的15个污水处理厂的招投标工作进度,促进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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