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计划解决全省15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切实作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把解决15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今年为群众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工程规划
1.规划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是解决由于地球物理作用形成的原生性高氟水、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严重缺水问题。按照“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的优先顺序,工程实施的范围是: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的中重度氟超标问题。
(2)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他水质问题。
(3)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农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
(4)部分地区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等问题。
2.工程安排: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为节省投资,便于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国家要求,选择2个县(滑县、中牟县)作为试点,实行全县整体推进,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部解决。另外,根据我省实际选择10个示范县(邓州市、新乡县、长葛市、通许县、偃师市、清丰县、舞钢市、虞城县、项城市、修武县),实行整乡联村联片推进,以发挥示范作用。其余项目县按照工程相对集中、整村推进的办法实施。对群众要求迫切、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工程建后管理措施落实的地方可以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