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43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5月10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0日)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2006〕2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国质检质〔2006〕6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电子监管网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是一项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工作。到2010年底,力争将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主要目标是:(一)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千千万”工程,即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1000种重点产品入网,并逐步过渡到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全部入网;在1000个重点商场、市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在乡村布设10000个电话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并逐步过渡到每个村庄都布设电话信息查询终端;(二)实施“1811”食品、农资安全放心工程,即在18个市、县以经销食品、农资为主的100个商场、100个市场,布设电子荧屏和电话信息查询终端。
2006年、2007年是全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重点突破阶段,具体目标是:第一,省内生产的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产品,属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且达到入网条件的全部入网;第二,全省18个市、县城区300个重点商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在全省各乡镇和村庄布设10000台电话信息查询终端,从而使电子监管网在全省基本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