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责任方案的通知

  --农机化:农机总动力达 336 万千瓦,增长 8.7%。机耕面积 262.5万亩,增长 11.5%。机收面积 90 万亩,增长 5.3%。
  --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增加值 62.4亿元,增长 9%,吸收农村劳动力 1.5万人。
  (二)加快推进2000个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收示范村建设,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10%以上。
  (三)以发展外向型有机畜牧业为着力点,全力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力争 2006 年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产值的 23%,提升 3 个百分点。继续实施 1000 万头养猪富民工程、3 亿只禽业富民工程、养殖小区沼气工程。
  (四)以提高单产、质量、效益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拓宽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力争瓜果菜和热带作物占农业产值比重的 85%,提升 6 个百分点,面积达 185 万亩,产量和效益比上年增长 10%。
  (五)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推进计划为着力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新突破。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 0.6: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40%。
  (六)以启动农民培训工程为着力点,推进农业科技化、标准化、机械化建设。推广水稻良种 450 万亩,推广超级稻 10 万亩,建立示范农户 5000 户,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 110 万亩。
  (七)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为着力点,努力拓宽农民增收的新渠道。重点扶持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 30 个骨干龙头企业。
  (八)以启动农民培训工程为着力点,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农民。全年力争完成培训农民 100 万人次。
  (九)以发展生态农业为着力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农村。
  十五、省交通厅
  (一)加快重点公路工程的建设。6月底完成海榆东线高速公路陵水至三亚、海榆西线高速公路洋浦至三亚路段的改造工程。7月底前完成三亚绕城公路设计,并争取在下半年开工建设。抓好海口至屯昌公路土地预审报批工作,力争年底前通过国家预审批准。做好博鳌南港大桥、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陵水大桥、东方化工城出口路、昌江工业园出口路、文昌石英砂出口路等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二)完成海南省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及海口港、八所港、洋浦港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
  (三)做好洋浦港三期工程、三亚港南山港区货运码头工程、八所港二期化工危险品泊位工程、马村电厂“大代小”改造项目、煤炭专用泊位工程、洋浦金海浆纸厂专用码头工程、洋浦实华炼油厂专用码头工程等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工作。
  (四)培育和规范运输市场。加强对各市县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管,加大打击“黑车”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净化旅游客运市场,稳步推进旅游车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
  十六、省海洋与渔业厅
  (一)加快结构调整,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全年水产品产量165万吨,比上年增加15万吨,增长10%;出口水产品6.2万吨,出口额2.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33%。
  (二)积极争取从资金、技术和政策上对远洋渔业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开拓我省远洋渔业的新局面。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发展罗非鱼养殖。继续推广方斑东风螺、藻类和贝类的养殖,抓好低位虾池的二次改造和改养。
  (三)服务出口企业,努力开拓水产品出口市场。继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在建的加工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收集市场信息,为企业及时提供国内外市场行情。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继续执行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认真开展用药执法检查,加强水产品用药的源头管理,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对渔民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责任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抓好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严格检验,不留隐患。积极开展渔业保险工作,扩大渔民、渔船参加保险的覆盖面。加强渔业通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做好渔船防风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渔船防风预案,建立健全防风领导机构,加强汛期渔港安全检查。
  (五)抓好海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加强对海洋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组织我省海洋监测预报部门开展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洋生态监控区、赤潮监控区等专项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我省近岸海洋环境生态安全状况及趋势。逐步提升全省海洋监测预报工作实效和水平。
  (七)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科技培训工作。抓好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建设。计划培训渔民8万人次。切实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培训,计划培训转产转业渔民750人次。
  十七、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一)按计划完成海南博物馆年度工程量,做好海南博物馆二期工程(南海博物馆)前期工作;加快海南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尽快使海南文化公园具备部分开放条件。
  (二)抓好省图书馆开馆工作。加快省图书馆开馆各项筹备工作进度,确保省图书馆在先期数字化开馆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全业务开馆。
  (三)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制定出台本省实施意见;做好海南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力争年内完成送戏800场、送电影2000场、送书200万册的任务。
  (四)全面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继续推进第一批2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工作,启动其中10个国家级代表作的普查、人员培训、认定民间艺术传承人等工作,争取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建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五)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好文化下乡(进社区)、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群艺大舞台、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展、图书馆讲座等文化活动;与省委宣传部共同举办“海南本土文化节”;完成大型舞剧《黄道婆》的创作排演任务。
  (六)以省博物馆建设为契机,组织完成陈列内容、陈列大纲和安防方案省级评审;配合国家文物局完成《南海水下考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修订;向省政府提交第二批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力争启动西沙群岛华光礁沉船发掘工作,做好发掘品的技术防护和研究整理工作;力争完成琼山学宫、聚奎塔、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等保护工程;编制蔡家宅、东坡书院、唐胄墓、美郎双塔文物保护规划与方案;完成《海南省志·文化志》初稿修编任务。
  (七)加大“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推介工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俱佳的优秀出版物和精品力作;加强对出版物特别是教辅读物编校质量的监管,提高出版物编校质量。
  (八)支持海南出版社与“三环出版社”分立,探索新的事业、企业运作体制;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做好全省新华书店改制和股份制改造;支持新闻出版单位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进行兼并、联合、重组,探索联合出版集团公司试点;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出版物分销、印刷业、复制业等政策许可的领域;严厉打击各类制贩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和互联网侵权盗版的行为,加大著作权法宣传力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