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责任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研究制定我省地区附加津贴方案。
  (四)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实现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次。
  (五)抓好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六)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力争年内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8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6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38万人。
  十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一)做好我省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地质矿产“十一五”规划完善和报批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省级规划修编,开展新一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继续做好我省地质勘查规划编制。
  (二)加强和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扎实稳妥地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积极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深入开展。做好重点工程征地和用地跟踪服务,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和房地产用地规模。加快处置被司法查封的闲置土地,力争今年底全面完成闲置建设用地的处置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处理工作,完善土地纠纷调处法规,建立土地纠纷突发事件调处机制。
  (三)全面推进土地产权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县颁发土地证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大力推进生态市县、文明生态集镇的创建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组织制订海南省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和管理评估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生态破坏调查、移交处理制度,加强生态破坏案件调查处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控。继续抓好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抓好畜禽养殖业等循环经济示范点的建设和推广。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调研工作,拟定我省生态补偿有关制度。编制并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五)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遏制污染反弹。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化监控工作。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积极推动和指导市县划定城镇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我省三大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强化危险废物、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加快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以及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摸清危险废物底数,建立全省危险废物数字库。
  (六)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与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完成重点项目的环保报批手续,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化环评审批机制改革,做好与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强化项目施工期和试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在全省逐步实施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建设的环境监理制度。
  (七)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点查处非法采矿、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全面完成整顿任务。
  (八)做好重点市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抓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项目管理,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抓好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
  (九)做好第四届全国生态省建设论坛会议的前期准备、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保证会议顺利召开。
  十三、省建设厅
  (一)广泛宣传《海南城乡总体规划》,完善各类规划编制。抓紧编制《中部地区生态城镇圈总体规划》、《西部工业走廊城镇带总体规划》等跨市县规划的同时,抓好各市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神州半岛、博鳌特别规划区、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海棠湾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度。
  (二)继续以创建最佳人居环境为目标,促进城镇人居环境的改善和提高。力争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人,人均道路面积达14.6平方米/人。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26%,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5%。
  (三)抓好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抓好三个乡镇(农场)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加快乡镇(农场)垃圾处理工作步伐。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抓紧三亚“国家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审定,加快建立国家风景名胜区监管系统。
  (五)继续开展园林城镇创建活动。做好海口、三亚两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准备,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提高两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六)强化节电与绿色照明建设的规划管理,推进海南节能型城镇照明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城镇节能性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抓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文明生态村建设,继续加强“百镇建设计划”工作。在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民宅规划设计工作中,注重保护传统文化。
  (八)建立健全有效机制,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三亚海棠湾、万宁神州半岛、琼海博鳌特别规划区、陵水香水湾、文昌铜鼓岭、海口美丽沙等大型旅游房地产项目的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为突破口,促进住房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彻底转变。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积极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十)加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妥当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要严格按照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办事,实施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历史遗留的重大拆迁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对有法不依、违法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拆迁行为。
  十四、省农业厅
  (一)保证实现年度目标:
  --农业总产值 538 亿元,增长 11%;农业增加值323 亿元,增长 10%;农民人均收入 3246 元,增长 8%。
  --畜牧业:产值 124 亿元,按可比价增长 13%。肉类总产量75.65 万吨,比上年增长 12%。
  --瓜菜:面积 290 万亩,产量 380 万吨。其中:冬季瓜菜185 万亩,产量 285 万吨,分别增长 12.5%、11.8%。
  --水果:面积 264 万亩,产量 195 万吨,分别增长 3.9%、3.7%。其中:香蕉 65 万亩,产量 120 万吨,分别增长 8.3%、14.3%。
  --热带作物:面积 800 万亩,增长 2%。其中:橡胶 612 万亩,产量 27 万吨,分别增长 2%、3.8%。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