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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大学郑州启元(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大学郑州启元(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24号)


武汉大学郑州启元(国际)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05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办学费用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期4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小学每生每期1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春季招生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你校在接到批复后,即到所在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收费公示后,方可收费。若你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收费标准则按公办学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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