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参评部门和行业领导与评议代表要进行面对面评议,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民主听证对话会采取分级组织的形式。省、市、县评议办要围绕评议主题,确定参评部门,在媒体发出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政风行风面对面现场进行对话和解答、解决。省评议办2006年要集中组织1-2场大型民主听证对话会活动。各参评部门和行业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政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省直重点评议部门的民主听证对话会方案要提前一周报省评议办。
3.进行明察暗访。各级评议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内设处室及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省评议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观看后,进行核实、通报、处理。
4.整改反馈。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本级评议办和评议代表通报整改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评议办和评议代表说明情况,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期限。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立查立改,当场承诺,限期反馈。对通过日常热线电话和节目组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省评议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转交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要报省评议办审核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省评议办要与节目组跟踪督办,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
5.建章立制。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三)问卷测评、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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