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评范围
根据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国务院纠风办提出的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2006年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的评议。对各参评部门和行业按照职能和性质相近划分的原则,分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用企事业和社会服务行业三大类。省直参评部门49个,其中:
(一)社会经济管理部门(24个)
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国资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供销、旅游、中小企业(局)、煤炭
(二)执法监督部门(11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地税、国税、工商、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物价
(三)公用企事业和社会服务行业(14个)
邮政、电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财险、寿险、网通、移动、联通、铁路、民航山西管理局、煤运
上述49个部门和行业设在各级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评议范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设在基层的站所和窗口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和省纠风办问卷调查结果,2006年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工商、国税、地税、安监、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业14个厅局为重点评议部门;对5个重点行业,即:教育系统的重点学校,卫生系统的重点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派出所,交通系统的稽查队和各类收费站、超限检测点,建设系统的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单位为重点评议单位。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评议部门、行业和单位,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
四、评议内容和重点
清正廉洁,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治理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改进作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政(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整改的情况;严格管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