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煤矿矸石山和煤仓的管理,并注重防范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疏通河道和水沟,防止地表积水渗入井下。小煤矿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遇到中到大雨时,必须停止井下生产,撤出所有人员。
3.继续强化矿井 “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特别要加强井下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加强对电缆、电器设备的管理,做好防触电工作。
(三)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
1.非煤矿山企业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制定防汛计划,加强对防洪沟渠、采场、排土场等重要场所和部位的检查,做好防洪、防雷电、防坍塌等安全工作。遇强降雨或暴风等灾害性天气,要停止露天开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加强对现有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要深刻吸取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的事故教训,认真执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防尾矿库引发事故。
3.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对抗洪能力低、达不到防洪安全条件的矿山,要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
1.对夏季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施工要求设置防护栏、防护网,高处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防水涂料施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程,避免防水涂料施工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地下建筑等密闭环境的涂料施工等作业,要有通风措施,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4.做好防暑降温和食品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1.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地铁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2.旅游景区要制定雨季抢险应急预案,地处山区的景点要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
3.加强对易受高温、雨水损害和影响的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