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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加强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继续对大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逐步扩大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开展农田节水灌溉示范,增加有效灌溉面积。逐步提高涝区治理标准,增强农田排涝能力。加快对重要河流的治理步伐,加大对中小河流的治理力度,继续抓好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21)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民安全饮水问题。抓好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小水电、风力发电等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循环农业。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网改造,到2010年,全省所有具备通油路条件的行政村都要通油路。加快农村通信建设,推进乡村宽带上网。
  (22)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到2007年完成第一个3年轮回。支持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和生态农业示范等建设。对污染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23)加强村庄综合整治。编制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与行动计划,集中资金重点支持。2006年,选择一批重点村先行试点,开展“六项整治” (乱搭乱建、房屋院墙、人畜分离、柴草堆、水塘坑塘、闲置空地)和“八项建设” (道路硬化、供水设施、排水设施、采暖燃气、卫生厕所、垃圾堆埋、集中场院、村民活动室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严格新建农,村住宅的选址,提供实用民居设计,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4)加强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和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防沙治沙、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村屯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推广清洁化生产模式,建设一批环境优美村镇。
  (25)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机节本增效技术推广。抓好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扩大保护性耕作和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开展农机耕作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农业装备结构,提高水稻和玉米等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扶持发展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
  (26)加速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百万农民上网工程”,实施“一村一站、一站一员”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强化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和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27)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为农民提供各类服务的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的发展,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到2010年,力争有210万户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落实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专业协会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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