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查中,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在了解了一般情况后,可重点走访,抽样调查,也可以开小型调查会。
除了从口头上搜集记录“活态”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包括讲述文本和展演现场外,还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过去或现在仍在流传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经书、图画册页等手抄本。
(三)普查总结阶段。除了对组织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外,重要的是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按照普查计划和调查提纲逐一叙述,要对各项要求作出分析和统计,各项调查均需写出书面报告,要对普查的成果与调查的完善程度作出评估。普查中采录的民间作品、搜集的民俗实物和民艺作品、调查采访时随机填写的表格、绘制的普查地图、摄制的照片与录音录像,均应登记造册,标明普查人员名单、普查时间、普查地区等。
(四)普查中的采集
本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项目,包括搜集记录、采集数据、搜集实物、拍摄视图、绘制实物实测图、绘制分布地图、撰写调查报告等多项工作和成果。采集作品和记述民俗,是普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的记录和民俗事象的记述,就无从谈论普查,而有了忠实记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品和忠实记述的民俗文化事项,就保存下了当前所流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面貌,从而也就为从民间文化角度研究民众的思想和世界观提供了可能,为制定、实施和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为党和政府制定文化政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尽管不能把采集等同于普查,因为普查还有其他的内容和手段(如抽样调查等),采集可以与普查同时并举。
在普查中,注意要求采录者在采录时忠实于具体的讲述者、传承者、表演者的讲述和表演,只有出自他(们)之口和他(们)之手的作品,才能代表他(们)和他(们)所属的那个群体的一般思想观念和审美取向。
(五)普查成果与验收
1.普查的成果一般包括:普查(调查)报告,包括普查工作总结、民间文化资源种类、分布状况、价值、传承人名录、对保护的设想等;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保护项目清单,记录的文本(作品)与调查图表,录音、影像、图片;搜集(包括购买)到的民俗实物与资料。
这次普查中所采集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本、图像资料,将以市分卷、分类别编制编纂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同时,还可编纂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纂丛书等各种形式的文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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