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文社〔2006〕22号)
各市文化局:
现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告我厅。
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及《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文办社图发[2005]21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24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省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巨大作用。陕西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普查工作的意义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21世纪初国家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文化普查活动,我省的普查工作是全国普查工作的组成部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状况和了解民情的重要方式。普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是分析国情、制定文化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基础。
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历史悠久,品类繁多,丰富多彩,是我省的文化优势之一,也是国家的代表地区之一,在全国有着非常重要和独特的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按地域大约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以陕北为代表的黄土窑洞文化,具有典型的黄河文化的特质;二是以陕南为代表的巴楚文化,是长江文化的一部分;三是以关中平原为代表的南北融合的文化,是我国农耕时代强势文化的集散地。我省有剪纸、刺绣、皮影、木偶、造纸、泥塑、面花、民间绘画、木版年画等民间制作工艺和技能;有秦腔、眉户、道情、碗碗腔、老腔、阿宫腔、弦板腔、皮影戏、花鼓戏、汉调桄桄、汉调二簧等地方戏曲;有西安鼓乐、安塞腰鼓、陕北、陕南民歌、洋县佛教音乐、蓝田水会音乐等民间音乐舞蹈;有黄帝陵祭祀、炎帝陵祭祀、白云山庙会、尧山圣母庙会、丽山女娲风俗、婚丧礼仪等民俗文化空间;有民间文学、民间歌谣、民间谚语、民间故事等口述文学。三秦大地处处蕴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些源远流长、根植民间、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产生中华民族优秀哲学思想、审美观念和先进文化理念的基础,是现代文明存在的基因和成长的土壤。这些宝贵的不可再生且有巨大价值的文化资源,对我省未来发展必将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