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加强农业标准和海南特色农产品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
1.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在开展28类食品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小作坊的安全卫生监管力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监管档案,严格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进一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
3.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加大食品标准培训力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知识,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对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三是以各大节日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问题,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责任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部门:卫生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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