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重点食品质量检验率和抽查率达到100%。
(六)农贸市场管理得到明显规范,“三无”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基本得到控制,农村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明显减少。
(八)企业的自律和诚信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九)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提高,老百姓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十)进一步加大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的力度。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对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
2.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责任部门:卫生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 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力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水平。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土环境资源部门。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
3.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责任部门:农业部门;配合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