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市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四、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普遍检查相结合;对重点区域与重点单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与开展“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相结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与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相结合。

  五、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我市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的不规范用工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一部分重点行业和企业的问题更为突出,这些现象已严重地影响到首都建立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工作大局。各区、县对此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一系列有关政策文件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工作力度,从严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在适当时机市劳动保障局将对各区、县重点地区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列为今年对各区、县的重点考核内容。

  (二)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区、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好,要做到认真组织、从严执法,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以维护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大检查展开后,市劳动保障局将在媒体上连续发布几期专项检查的《通告》,以形成社会舆论阵势。各区、县在这次执法检查中,要按要求报送一批典型案件,市劳动保障局将择机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一批违法企业名单,并将一批企业的违法行为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三)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作用。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工作要求,注意发挥街道(乡镇)一级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作用,要把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与目前在街道(乡镇)重点区域开展的“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落实街道(乡镇)开展大检查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对街道(乡镇)开展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充分发挥和调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的积极性。这次大检查结束后,市劳动保障局将对一部分在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中表现比较突出的街道(乡镇)予以通报表扬。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