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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京安监管一字〔2006〕52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本市非煤矿山企业已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1月5日,门头沟区陈家庄春满采石厂在未检查现场、清点人数的情况下放炮,将进入现场的民工陈果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4日,怀柔区北京市平义分宝发采石场维修工果兵在修理装载机时,从车上摔至地面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特别是4月26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房山区北京天然源石材有限公司又发生一起爆破死亡事故。在进行放炮作业过程中,装车工付玉亭在撤离现场时,突然炮响,一块飞石击中付玉亭后脑,造成其当场死亡。为全力遏制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多发的状况,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区县、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各级领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真正摆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目前本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了全面生产阶段。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正在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整改,力争在最后期限内达到许可条件。现阶段如果放松安全管理,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将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生产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各企业负责人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认清肩负的使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抓整改、抓生产的同时,认真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目前一些企业中存在的有章不循的状况,因此,各企业要在近期组织从业人员全面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进行严格考试,促使各工种作业人员全面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会、学习,以血的教训教育各岗位工人,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强化遵章守纪观念。同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上岗,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要坚持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杜绝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已取证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开采设计明确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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