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各商业服务业有关单位:
2006年1-5月份,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近日又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塌冒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迅速扭转当前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立即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商业服务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商业经营和社会稳定环境。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范情况;
(二)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应急设备和消防设施的完好可用状况;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区县商务局、各商业服务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检查人员。要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县商务局要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密切配合。
要突出重点,推动全面。大检查要做到企业普遍自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在检查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对人员密集场所失管、失控现象,要立即处理。
要强调责任,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