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执法检查组每日对执法检查情况及有关数据、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汇总。
执法检查结束后,由市水利与渔业局牵头,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报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执法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张店区、高新区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证被抽调的执法检查人员交接好原单位工作,集中精力参加执法检查。
(三)各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法,以认真、专业、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馈赠和宴请。
(四)执法检查组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执法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各取用排水单位和个人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主动申报取用排水情况,积极配合执法检查活动。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对各类违法取用排水行为进行举报。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对举报各类违法取用排水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100-300元(举报电话2778795、2211992)。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中心城区取用排水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执法检查工作由市水利与渔业局牵头,公安、财政、建设、环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及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并报市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淄博市中心城区取用排水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淄博市中心城区取用排水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清利(副市长)
副组长:宋锡坤(副市长)
吴明君(副市长)
成 员:郭利民(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