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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珠海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各区政府安排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3.各区、镇(街道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每次会议至少解决1至2个影响交通安全的实际问题(重点是解决交通事故黑点整治、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认真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 各区组织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明确本地区年度预防交通事故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要求,特别要重点解决经费投入不足,区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
  5.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区政府要与各镇(街道办)及各职能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镇、街道办与各居(村)委会,各职能部门与分管的行业、厂矿企业也要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6.加强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各区政府要组织辖区安全监管、公安、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对照治理前后的交通事故数量、死亡人数、事故特点和原因评价治理效果,对效果不明显的,要重新组织治理。同时,对2006年以来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路段逐宗进行排查,并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7.完善道路隔离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各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并积极争取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按要求完善辖区各快速干道、国道、省道的中央隔离设施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不断完善辖区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与等外公路、乡村道路的交叉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路口让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桩,逐步施划减速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8.各区要组建交通协管员队伍,并把交通协管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交通协管员派驻交警部门,在交通秩序乱点、堵点、事故多发点协助维护秩序,逐步解决道路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
  9.各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各区政府要制定辖区居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
  (2)各区、镇(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负责一个交通安全村、一个交通安全社区、一个交通安全企业、一个交通安全学校的建设。年内,各区90%以上的社区、自然村和所有的学校、企业、单位实现创建目标,80%以上的家庭至少接受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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