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的通知
(皖政办〔2006〕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粮食产业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粮食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粮食产业是农业主导产业。多年来,我省粮食产业基础薄弱,粮油加工业规模小、实力不强,与粮食资源大省地位极不相称。大部分城区粮食企业,发展空间有限,仓储设施和加工设备亟待改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拓宽思路,开拓创新,优化粮食产业布局,调整粮食产业结构,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这不仅是粮食市场放开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后发展粮食产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全民创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连接粮食生产与流通,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市与农村产业对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搞活粮食流通,保障粮食安全。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整合相关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改善仓储设施,提升加工增值水平;引进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增强粮食产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力和辐射力。
(二)主要目标。从2006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全省有条件的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各建成一个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园区,条件不具备的县和县以下城镇,可建粮食产业集聚区。粮食产业园区应尽量在开发区内建设,充分利用其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发展以粮油仓储为基础、加工业为龙头、物流为中心、功能配套的产业集群。
三、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一)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建设粮食产业园区,以实施退城进郊、土地置换为主要形式,也可以大型粮食储备库为基础,码头、港口、铁路为依托,扩大规模,引进加工企业,增加配套功能。2006年各市、县都要制定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制定规划要科学合理,既考虑需要,又考虑可能;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既考虑本产业,又考虑相关产业,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