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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4.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有关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指令。

  (二)职责分工。

  总指挥:负责全市成品油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市商务委: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协调组织油源,及时解决成品油市场供应出现的问题和因成品油所产生的市场其他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市委宣传部:负责编写宣传提纲和新闻资料,组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消息,坚持正确舆论引导。

  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成品油的生产和加工。

  市交委:负责公路长途旅客运输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铁路、水路运输。

  市建委: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和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及正常运行。

  市农委:负责种粮农业、渔业、林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工商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打击成品油走私、抢购、倒买倒卖、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加油站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及时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依据消防法规加强对涉油消防安全的监督。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成品油市场价格,注意市场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两大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确保油品供应。

  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及报告

  建立健全全市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产、供、销的动态监测,随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市商务委负责汇总成品油市场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正常状态下实行月报或旬报制度,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

  (一)两大公司及被确定为定点监测的企业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商务委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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