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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南京分行2006年信贷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南京分行2006年信贷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9号 2006年3月20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人行南京分行《2006年信贷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贯彻。

2006年信贷指导意见
(人行南京分行  二00六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地方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现提出2006年信贷指导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进一步加大有效信贷投入
  全省各金融机构要按照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金融服务,提高资金营运水平,进一步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江苏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要高度重视“十一五”期间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挖掘潜在优质项目资源。加强金融合作、同业沟通和信息交流,对于数额较大的贷款项目,可以通过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形式满足需求。
  二、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努力优化信贷结构
  各金融机构要及时调整信贷投向,有效规避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石化、钢铁、造船、造纸等产业向基地化和大型化发展;主动参与“科技创新促进年”活动,认真落实国家支持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信贷服务水平,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轻纺、新型能源、环保装备、新材料和软件等优势产业,扩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投放,努力提高金融产业自身竞争力,促进第三产业投资增长。要大力拓展国际信贷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要支持企业节能降耗,支持环境保护,促进江苏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加快金融创新,探索综合经营途径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应对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客户为中心,加快制度创新、工具创新和业务创新。要大胆探索基于银票、仓单、应收账款、专利权、商铺经营权、农林资产等的质押贷款,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管制度,推动动产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要积极发展外汇信贷和贸易融资业务,将传统信贷业务与金融衍生工具有效组合,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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