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理沿线土地面积13.25公顷,其中:城市绿地面积9.46公顷,临时绿地面积3.79公顷;
(4)城市景观绿化广场1处,位于洪泽路与郁江道交口,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6.南开区。
(1)拆除停用铁路1条:南开建材线,总长1.45公里;
(2)整治铁路专用线1条:天拖走行线,总长2.5公里;
(3)整理沿线土地面积15.61公顷,其中:城市绿地面积10.29公顷,规划城市道路临时绿地5.32公顷。
7.红桥区。
(1)拆除停用铁路1条:西土产线,总长0.33公里;
(2)整理沿线土地面积0.81公顷,其中:城市绿地面积0.59公顷,规划道路临时绿地0.22公顷。
五、实施步骤
从2006年2月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工程实施。
第一阶段:2006年2月至3月底(已部署实施),平迁坟茔,拆除停用专用线4条,完成靠近主要道路的12条专用线两侧的拆迁任务,完成绿化土方工程和部分苗木栽种任务;
第二阶段:2006年4月初至6月初,完成全部停用专用线拆除、32米线内房屋拆迁、绿化、建筑立面整修等各项工程任务,天拖走行线和西沽支线32米线外的平房区拆迁可适当延长工期,环卫设施建设可延长到年底;
第三阶段:200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工程验收、档案整理工作。
六、相关政策
铁路专用线环境治理工程原则上按照整顿治理74公里铁路正线的有关政策执行,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一)整治范围内的违章建筑问题。
违法建筑、违章棚亭、临时建筑和占路市场一律无偿拆除;未经规划、房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扩建、改建、扩大原房屋住宅面积的均属无证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二)拆迁安置办法。
铁路专用线两侧房屋的拆迁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及本市拆迁的有关规定。
1.拆迁住宅的补偿标准按评估价格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有关部门要提供解困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拆迁非住宅建筑的补偿标准仍延用我市相关标准,特殊问题视具体情况调整。
2.实行货币补偿拆迁的房屋,均以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其补偿面积。对长期居住在违章建筑并持有本市户口和市内无其他居所的孤寡老人、特困户、残疾人等适当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减免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于整顿治理铁路专用线两侧环境工程是公益性项目,各行政事业管理部门在审批时应提供便利,简化手续,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