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泛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有农业的区和各县要深入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全面治理村容村貌,逐年提高区县和市级卫生村比例,以此带动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垃圾和污水坑塘治理等项工作,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到2007年底,有400个村达到市级卫生村;到2009年,再有200个村进入市级卫生村行列。
(六)完善创卫相关资料,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1.加强创卫工作的资料建设。各区县、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积累资料、规范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档案,对反映市、区县工作的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概况的文字和音像等资料要建档立卷,为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卫工作提供完整、详实、科学的依据。
2.高水平地制作创卫申报材料。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卫申报的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创卫规划、计划、总结、技术资料、统计报表、汇报材料、资料汇编及音像片等方面资料的制作,全面反映创卫成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4月底以前)。2006年3月底前,召开全市创卫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迅速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全市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分别制定各自的创卫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学习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国家卫生区标准》、《
国家卫生镇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二)创建卫生区阶段(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创卫活动,按照标准,加快建设,全面整治薄弱环节,着重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市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区、县的创卫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帮助指导;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各区、县给予支持,加强协调和督导推动;已命名的市级卫生区、市级卫生镇,要继续开展创卫活动,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实现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