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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卫办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彻底解决非法占路经营问题。按照建管并重、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的建设,对容量不足、设施简陋的要进行提升改造。对农副产品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内销售活禽应设立相对独立区域,完善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禁止违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采取疏导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撤销所有占路市场,全部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及居民区内的商贩。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以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等教育活动,使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各类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医院要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街道和社区要围绕群众的健康需求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自觉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0%。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大张旗鼓地宣传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城市文化品位。认真落实《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积极开展控烟活动,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免疫工作。加强各级医院包括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健全门诊日志,降低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降低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医院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严格控制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和医疗机构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安全注射率达到100%;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计划免疫依法实行管理,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率、建证率达到9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采供血管理,使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控制鼠传疾病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各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全责,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要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完成除四害任务。落实和完善各种环境治理措施,消除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治理各种水体,加强对市场、餐饮和食品制售、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等行业或地区的管理,减少“四害”孳生地和栖息环境,完善防鼠和防蚊蝇设施,加大药物消杀力度,降低“四害”密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区县、街镇除“四害”消杀站,落实经费,更新设备,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引入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选用低毒高效药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坚持常年、持久、反复地开展除“四害”活动,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二)搞好城市卫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整体卫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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