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卫生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
(湘卫法监发[2005]16号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增加卫生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示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法律依据;
(二)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三)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程序和期限;
(五)依法可以收取费用的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缴纳方式和期限;
(六)举报、投诉的途径;
(七)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受理申请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