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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高等教育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属院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省属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支持一批学科或学科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加强研究与实践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鼓励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依法规范、引导独立学院发展。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吸引国外留学生来湖北学习深造。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多形式、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人才
  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等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抓紧培养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县级以上中青年党政领导人才。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培养各类实用人才。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与保障机制,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坚持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党政人才
  认真实施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和党政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完善培训制度,加强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政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做好与港澳及沿海发达地区的人才培训交流工作。进一步拓宽从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渠道,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结构。切实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和市场化。制定和实施符合企业实际和国际化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基地。鼓励和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合作培训渠道。
  3.专业技术人才
  建立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抓紧培养一批有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上百名国内一流专家、上千名学科带头人和上万名科技骨干。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形成若干人才聚集区,广泛吸纳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依托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集聚一批两院院士、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重点学科带头人。发挥华创会、湖北同乡会的纽带作用,积极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鄂工作或为鄂服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岗位培训,加快培养规模较大、结构优化、技艺精湛的技能型人才队伍,重点培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加强数控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等领域高层次职业培训,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才支撑。
  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救助能力,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积极扩大居民消费。
  1.劳动就业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企业用工激励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再就业的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体制性障碍。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五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0万个左右,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劳动力市场,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省、资源共享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网络系统,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就业基本数据库和岗位供求信息采集、发布、监测系统建设,培训设施、设备及培训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系统建设。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在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转移就业服务需求较大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2.居民收入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控制城市房价过快增长。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3.社会保障
  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逐步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衔接,做到政策相互对应、标准相互衔接、对象不留空当。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增加财政的社保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40万人。
  4.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增强社会救助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灾害应急救援系统。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教育、医疗、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管理。争取国家在湖北建设中南区域灾情评估中心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慈善事业。建立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民办福利机构为骨干,居蒙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力争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保持较快增长,每个市州建设一所综合性福利服务机构,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农村福利院、儿童福利机构、公共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设施。
  5.居民消费
  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进居民营养改善,优化膳食结构。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住房,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继续推动通信工具、电脑等的普及,鼓励节能环保轿车进入家庭,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继续发展消费信贷,鼓励持卡消费、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完善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二)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继续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全省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1.体育健身
  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引导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设施,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体育训练水平,办好第六届全国城运会和省运会,提升竞技体育总体实力。
  2.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及人畜共患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对艾滋病人全面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免费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麻风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重视解决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基本建立职业病防治体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加大创建卫生城镇工作力度,实现国家卫生城市零的突破。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疾病防控、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中医院设施改造,建立和完善村级卫生室。调整城市医疗服务结构,构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互相补充、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示范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事业的途径和办法。
  --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全社会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规范和完善医疗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标准。强化医疗市场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加大政府定价药品的降价力度。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十一、全面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全面推进和谐湖北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民主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规章。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省人民思想道德水平和觉悟。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理论建设
  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全省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文明湖北建设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加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倡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城市、社区、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文化建设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一批基层文化设施、一批文化基础工程,推进农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发展,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打造广播电视精品频道和栏目。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弘扬荆楚文化。加强文物、档案、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好自然、文化遗产。建设综合博物馆、专题特色博物馆及民间博物馆共同发展的博物馆体系,修缮和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镇、街区和古建筑。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做好地方志编撰出版工作。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设施建设。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在就业、受教育、社会保障和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等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劳动保护、扶贫、减贫、法律援助工作,优化妇女发展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改善成长环境,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使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双拥工作
  坚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加强民兵预备役工作,抓好人民武装、国民经济、人防、交通战备、科技、信息、卫生和政治等系统的国防动员建设,不断提高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的能力。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教育,完善蔡甸省级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加强“双拥”工作,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积极做好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和军工企业服务工作,大力支持军队完成各项战备训练任务。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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