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开发区
  继续推进开发区建设,将一批重点开发区 (园区)发展成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武汉经济开发区建成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重要的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生产基地,将襄樊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轻型车、轿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产业链的组织方式、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兴办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着力办好武汉石化工业园、宜昌化工工业园、十堰汽车工业园、仙桃无纺布制品工业园、汉川马口制线工业园等若干工业园区。
  (六)区域政策
  根据资源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国家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拟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编制相关功能区域规划。按照国家功能区域划分,湖北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属禁止开发区域。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大别山土壤侵蚀防治区属限制开发区域。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发展方向是适度开发水能,减少林木采伐,保护野生物种;大别山土壤侵蚀防治区发展方向是实行生态移民,降低人口密度,恢复植被。湖北其他区域基本属重点开发区域。国家将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财政政策,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投资政策,重点支持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引导重点开发区域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土地政策,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给,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人口管理政策,鼓励在重点开发区域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对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开发区域,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七、深化体制改革与提高开放水平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按照重点突破、全面配套、大胆探索、注重规范的原则,深化体制改革,逐步消除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以对内对外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一)体制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农村、企业、财税、社会事业等领域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管理方式。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注重规划调控、政策导向、信息引导和收入分配调节,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供良好服务。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改进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和机制。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规范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与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程,加速配套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部门网络互通,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改进投资调控方式,建立健全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信息发布为基础,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价格等密切配合的投资调控和监管体系。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完善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按照统一规范、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突破难点的思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强化服务。
  2.农村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深化国有农场、林场和“小三场”改革,切实发挥其示范作用;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有效途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改革与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3.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优化公有制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企业改革力度,继续实施“三个一批”。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一批民营企业培育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加快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重组和省直企业脱钩改制工作,通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出资人制度,实现省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展派出监事会的试点工作。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力争取得重要突破。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做大做强。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积极配合国家推进铁路、民航、邮政、电力、电信、烟草、食盐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加快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平等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格局。
  4.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实现部门预算编制的系统化、规范化。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做好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和调整完善资源税等工作。
  5.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合理配置科技研究力量,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的科研人员合理流动和相互合作;加快已改制科研院所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的职责,依法鼓励、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建立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体制和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改进对公共文化单位的扶持方式,进一步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活力;推进营利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建立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引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方向,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责任,积极引导民营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城市建立“惠民”医院,大力发展社区、乡镇卫生服务,强化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6.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继续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建成全省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发展科技市场,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切实抓好国家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二)对内对外开放
  抢抓国际资本转移及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推动对外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和商品结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在扩大利用外资的同时,加大引进技术的力度,努力做好引智工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1.对外贸易
  继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努力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围绕进入国际采购体系,调整产品结构,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出口品牌建设力度,大力培植重点出口产业、商品和企业,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区。有序调控资源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度开发香港地区、欧盟、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拉美、非洲以及中东、东欧、南亚、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促进服务贸易出口,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积极参与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和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实施,拓展产品和服务出口的市场空间。组织进口省内紧缺原材料和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关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争取口岸规模、运量、效益和管理水平走在中部省份的前列。重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应对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非贸易壁垒,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力争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50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
  2.利用外资
  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进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武汉 B型保税物流园区,努力把武汉外商投资密集区建设成为中西部外资最集中、产业效益最好的区域和最重要的发展平台。积极引进以跨国公司为重点的战略投资者,鼓励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支持东风日产、东风本田、武汉NEC、新冶钢等外商投资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利用证券、投资基金和项目融资等方式引进外资的力度。积极稳妥地使用国外优惠贷款,主要投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五年吸纳外商投资100亿美元。
  3.“走出去”战略
  抓好以海员培训外派为重点的劳务输出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矿产、森林等资源。促进企业联合与协作,加快形成对外工程承包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外经济合作五年累计完成营业额、外派劳务人数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
  4. 国内经济技术合作
  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加大吸纳民营资本的力度与规模,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资源开发、城市群建设、旅游联合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做好援藏、援疆工作。推动技术、商品、劳务向西部扩张。鼓励兄弟省市及大企业来湖北设立办事机构和区域总部。鼓励省内市县间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发展环境建设
  加快实施“体制创新、行政提速、信用湖北、优质服务”等四大环境创新工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经济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跨行业、覆盖全省、信息共享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网络,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切实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综合性的行政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八、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计划生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