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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铁路
  大力抓好国家新线建设和改造既有线,铁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400公里,形成比较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建成合肥至武汉、武汉至宜昌铁路、宜昌至利川(凉雾)铁路(复线)、利川至涪陵铁路,形成沿江铁路大通道,实现市州全部通铁路。建成北京至武汉、武汉至广州铁路客运专线和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建成京广铁路信阳至广水陈家河段改造工程,建成武汉至安康铁路增二线工程和北京至九龙、洛阳至张家界铁路电气化工程湖北段,提高运输能力。加快武汉铁路枢纽建设,新建武汉、宜昌站,改造武昌站,扩建汉口站,建设武汉北编组站、武汉集装箱中心站等项目,将湖北建成全国铁路重要路网中心之一;开展荆州至岳阳铁路规划研究工作。
  3.航运
  以航道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港口机械化、管理信息化为目标,加快航运建设,提高长江“黄金水道”的运输能力和使用效率,尽早建成长江中游武汉航运中心,形成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的航运体系。整治长江、汉江航道和江汉平原河湖骨干航道,建成汉江襄樊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建设和完善三峡坝区翻坝运输设施,提高通航能力和集疏运能力。航道总里程达到8555公里。加快建设武汉、宜昌、荆州、黄石、襄樊、巴东等重要港口及其集疏运通道,建成武汉阳逻港区二期工程和荆州、黄石、宜昌港综合码头扩建工程等项目,整合港口资源,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和江海联运、水陆空联运等多式联运。港口吞吐能力达到20000万吨/年,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170万标准箱。改扩建主要客运码头,促进水上客运和旅游发展。
  4.民航
  积极发展航空运输。支持有关企业抓好机场扩建和配套设施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完成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支持有关民营企业组建以该机场为基地的航空有限公司,尽早将其建成全国大型枢纽机场。抓好宜昌机场口岸建设,完善襄樊、恩施等机场配套设施,适应对外开放和运输量增长的需要。开展神农架机场前期研究论证工作。按照巩固干线、发展支线、扩大网络的原则,增加航班和运力,尽早开通武汉直达东南亚、大洋洲及欧美的国际航线、宜昌至香港等地的航线。
  5.管道
  继续加快输油输气管道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管道网络。高中压输油输气管道总里程达到2756公里。
  6.综合交通
  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铁路网络布局,形成由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组成并承担主要运输任务的沪汉蓉、京汉广、汉十、襄荆等综合运输通道。实现铁路、公路、水运和民航客货运站场建设与城市空间布局相协调,集疏运通道及连接线与城市交通网络相衔接,逐步达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尽早将武汉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将宜昌、襄樊等建成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发挥交通运输的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
  (二)水利基础设施
  按照“一点、两线、三区”的总体框架,构筑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保护三大保障体系。抓好武汉以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为核心的江湖连通、生态补水工程;继续强化长江综合治理,实施汉江流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试点和兴隆水利枢纽等四项治理工程,提高长江、汉江“两线”的综合防洪能力,重点建设荆江大堤、洞庭湖区荆南四河堤防、汉江中下游堤防、长江连江支堤,荆江、洪湖、杜家台、华阳河等分蓄洪工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平原湖区、丘岗地区、高山地区水利问题,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水利。加强四湖流域等区域性水利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湖泊的建设与管理,基本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积极服务和支持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三)城市基础设施
  以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优美为目标,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市政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布局公共交通线路和集疏运站场,加强城际间特别是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建设。抓好城市道路和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建设和完善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并向城郊延伸,提高污水、垃圾处理集约化水平,提高城市市区供水和燃气普及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进一步开展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有条件的大城市要加快构筑综合交通网、现代信息网、市政设施网和绿色生态网,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聚散能力。重点建设武汉轨道交通、过江隧道等项目,做好武汉向周边相关城市延伸轨道交通的项目前期工作。
  (四)信息基础设施
  以宽带普及、质优价廉、安全高效、惠及全民为目标,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整合信息网络资源,统筹规划建设高速宽带通信网、新一代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网络设施,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用户接入网,城镇基本普及宽带网。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和能力。巩固和加强广播电视网建设,大力发展集有线、地面和卫星传输三位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县级以上城区有线电视实现从模拟到数字的整体平移,有线数字用户达到400万户。
  (五)能源产业
  以突破能源资源制约,提供稳定可靠、廉价方便、清洁优质的能源为目标,坚持开发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政策导向,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替代能源,加强需求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火电,加快发展核电,稳步发展抽水蓄能和燃机调峰电,加强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发电总装机达到5210万千瓦,其中三峡电站2250万千瓦,实现电力供需平衡并略有富余,做到限电不拉闸。调整改造中小煤矿,开发利用煤层气。建设油气管网。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认真解决好农村能源问题。努力建立煤炭供应长效机制和能源储备机制。
  1.电力
  --有序开发水电。完善流域开发规划,严格水资源、土地利用、环保、移民安置等前置程序,有效控制和努力消除水电开发对水系、生态和人文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加强对水电项目全过程的监管。重点建成清江水布垭电站,白莲河、北山抽水蓄能电站,力争开工建设十堰潘口、龙背湾、孤山、恩施江坪河等大中型水电工程,发展一批综合条件相对优越的小水电。总装机达到3550万千瓦。
  --适度发展火电。根据煤源、运力条件,继续抓好煤电建设。按照“靠近负荷中心,就近分散接入系统,大容量高参数”的原则,充分考虑电网安全稳定、三峡电站配套调节的要求,重点建成大别山电厂、阳逻电厂三期、荆门电厂三期、襄樊电厂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鄂州电厂二期项目,备选开工黄冈电厂、黄石西塞山电厂二期、蒲圻电厂二期、汉川电厂三期等项目。煤电建设全面安装脱硫设施。利用天然气资源发展燃机电厂,利用低热值煤资源发展坑口电厂。推进青山、黄石、沙市、武昌、宜都东阳光等电厂“以大代小”改造或热电联供项目建设。总装机达到1630万千瓦。
  --加快发展核电。抓紧项目可行性研究,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规划并通过核准,使湖北成为内陆第一个建设核电的省份。
  --积极消纳三峡和省外电力。尽可能多地利用三峡和葛洲坝电站电力资源,争取国家增加三峡电站电能留在湖北的份额,更好地实现电能就地转化。适当吸纳金沙江水电等省外优质电能。
  --加强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确保城乡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重点建设500千伏和220千伏等级主网。扩建、新建500千伏变电站(开关站)10座,主变容量1250万千伏安,线路总长度4900公里;220千伏变电站64座,主变容量 1230万千伏安,线路总长度2480公里。加强武汉城市圈电网建设,建成鄂东500千伏双环网。完善鄂西北、鄂西南电力外送网络。高度重视电网安全,更新改造电力网络设备,加强电网可靠性和保护系统建设。
  2.煤炭
  抓紧对生产企业的调整和改造,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依法办矿,安全生产。坚决淘汰落后 小煤窑,杜绝乱挖滥采。提高单井规模,实现集约化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新建和改造一批骨干矿井,满足坑口电厂用煤需要,弥补资源不足。抓好劣质煤、煤矸石的综合利用。进一步做好鄂西煤炭勘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省外合作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对重点矿区和规模以上矿井实施以瓦斯治理为主的安全改造,建立区域集中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3.油气
  加快黄石矿区煤层气资源风险勘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利用瓦斯资源,变害为宝。积极开展鄂西、江汉平原石油天然气勘探。完善“忠县一武汉”天然气管网,建设与“西气东输”主管道的连接线。支持建设“仪征-长岭”等输油管线。
  4.其他可再生能源
  加快发展风电,建设通山九宫山风电二期、利川齐岳山风电一期等项目,发电装机超过10万千瓦。做好太阳能利用新技术的研究及跟踪,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发展太阳能热站,加快研发高效光伏电池。发展、推广节约和替代石油的技术及产品。推进秸秆、垃圾、工业余热及可燃放散气综合利用发电。开展应城盐穴压气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5.能源战略储备
  建设武汉、宜昌、襄樊3个千万吨以上的煤炭配送中心。利用长江、汉江航运优势,按企业主导、长期合同机制,采购云、贵、川、陕煤炭,做好配煤储煤,稳定供应省内用煤大户。加快江汉油田和应城盐穴油气储备前期工作,争取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储备基地之一。
  6.农村能源
  在完善农村配电网络的同时,加快改变和改善农户传统的直接燃用秸秆、薪材的生活用能方式。进一步发展沼气,推行省柴灶,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电能、蜂窝煤、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适当发展太阳能光热利用、小型风电等,研究推广秸秆气化利用等新技术。开展农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发展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等新能源。逐步实现农村能源多元化、清洁化,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六、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武汉龙头作用,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加快襄樊、宜昌等市州、县域经济、开发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城市困难城区加快发展的措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相关政策。
  (一)武汉城市圈
  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加快武汉城市圈内交通、产业、市场、科技对接,促进圈内资源共享、产业融合和企业重组,形成武汉辐射周边、周边支持武汉,九市联动、共同发展的格局。抓紧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机械制造、冶金及新材料、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群。扩大城市圈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大财团、大集团。支持武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技术、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轻纺、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向周边城市转移或延伸,加快武汉新区建设,把武汉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达的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业中心;支持黄石、鄂州等市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增强综合实力;支持黄冈、孝感、咸宁等市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武汉配套型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支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当好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沿长江经济带和沿铁路干线经济带。力争武汉城市圈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真正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成为全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二)襄樊、宜昌等市州
  积极推动襄樊、宜昌等市州快速发展。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强铁路、公路、航运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把襄樊建成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把宜昌建成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全国最大的磷化工生产基地,使两市分别成为秦巴经济走廊和辐射鄂西南、连接渝东地区的中心城市。支持荆州加快发展轻纺和汽车零部件产业;支持荆门壮大延伸石化产业链;支持十堰建成全国重要的商用车生产基地;支持随州加快发展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尽快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支持恩施自治州加快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神农架林区按照“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旅游经济。
  (三)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
  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工作,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对口帮扶。加大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创新扶贫投入和管理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对武陵、秦巴、幕阜、大别山区等重点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加快推进恩施州、五峰县、长阳县等少数民族聚集区发展。大力扶持行滞洪区、库区的发展,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帮助贫困县(市)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实用人才。积极组织实施鄂西等贫困地区人才援助计划,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业发展。
  (四)县域经济
  积极推动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力争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推进工业兴县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办好工业园区,壮大骨干企业,培育发展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政策,逐步将扩权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完善财政“省管县”体制,实行财政激励政策,增加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力争经过五年努力,涌现一批各具特色的经济强县,每个县(市)都有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多数县(市)有几个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县(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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