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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

  五、完善循环经济科技支撑体系
  16.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立若干循环经济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检测中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以及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应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鼓励帮助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17.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向目录,对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拆解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创新活动给予政策倾斜。
  18.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推动环境友好技术和循环经济技术成果的转化及运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六、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
  19.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和文化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建立产业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大力提升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0.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结合深圳产业发展特点,有重点地引入和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和环保产业,把废弃物综合回收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等产业,作为新的产业增长点加以扶持培育,促进生产链的延伸和闭合物资循环链的形成,提高产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21.出台鼓励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和产品目录。通过产业政策和产品目录,引导产业向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向调整。制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重点制定推进循环经济新兴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全市生态产业体系形成;抓紧编制强制淘汰和强制技术改造的工艺及产品目录、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产品目录、可再生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等。
  22.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和改造产业园区,促进产业布局合理调整。明确企业进入园区和产业集聚基地的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标准,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建设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和污水处理与再利用体系,大力推广集中供热、冷热电三联供等新技术,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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