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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3)在小店区、清徐县盐碱化区域,采取工程排盐、农艺抗盐、化学改盐、生物降盐等措施,改造盐碱中低产田5万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级要成立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领导组,负责工程项目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水利、财政、国土、农机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宣传活动,特别是在项目实施区要集中宣传、重点宣传,使项目区农民家喻户晓,积极参加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同时,要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
  (三)政策支持。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出台鼓励农民投资农田基础设施,积造有机肥料,种植绿肥,增加有机肥投入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四)增加投入。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面大、点多,需要较大投资,各级政府要整合财政、国土、科技等方面的资金,加大对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投入;财政部门要将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采取以劳代资、财政补贴、适当奖励的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调动农民群众在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方面投资的积极性。
  (五)技术支撑。每项农业实用技术须通过广大农民的科学使用,才能真正转化为生产力;没有现代化的农民,也就没有现代化的农业。因此,要大力开展科技培训,重点对示范基地、示范园、试验点的农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与服务,加强旱作节水、测土配方施肥、中低产田改造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保证各项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六)强化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措施。市、县、乡要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探索有利于促进土、肥、水等资源合理利用的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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