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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太原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五、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同时还要按照地质灾害分级速报规定,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六、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保障措施
  (一)成立太原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璞(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中(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薛俊明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庞胜奎  (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瑞雪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杜成元  (市水务局副局长)
      梁承刚  (市防汛办主任)
      姜 波  (市建管委副主任)
      罗福生  (市气象局局长)
      申成云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晓峰  (市煤管局副局长)
      王玉英  (市人防办副主任)
      葛文军  (市地震局局长)
      杜 恩  (市民政局局长)
      梁争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宇魁  (古交市副市长)
      樊怀林  (万柏林区副区长)
      郭德魁  (晋源区副区长)
      刘宛鸟  (小店区副区长)
      王 晋  (迎泽区副区长)
      计建中  (杏花岭区副区长)
      赵凤山  (尖草坪区副区长)
      韩 勇  (阳曲县副县长)
      景德奎  (娄烦县副县长)
      庞根牛  (清徐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王绍进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总工)
      张晋生  (太钢矿业公司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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