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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


  3、“特色实验学校”的实地评估(2007年5月至6月底):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课改领导小组”。

  4、“特色实验学校”的命名(2007年10月):“课改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特色实验学校”名单,由我委公布并颁发铜牌。

  (三)“特色实验学校” 创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课改办公室”与“特色实验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特色实验学校”的目标、任务、示范重点,并给予课改经费和相关政策支持。“特色实验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在“课改办公室”指导下,完成协议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课改办公室”地址:陕西北路500号4103室;邮政编码:200041;联系人:谭移民;联系电话:62173436。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地址:陕西南路202号105室;邮政编码:200031;联系人,李钰;联系电话,54039760。

  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职成教育在线”(www.shedu.net)下载。

  附件:1、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要求

  2、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申请表

  3、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创建标准

  附件1: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要求

┌──────────┬───────────────────┐
│    要 求    │        内  涵        │
├──────────┼───────────────────┤
│1、课改思路与能力  │1、学校领导观念领先,在实施课程改革中 │
│          │起到组织核心作用。          │
│          │2、教师能在课程改革中起重要作用,积极 │
│          │参加全国、上海市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取得│
│          │成果。                │
├──────────┼───────────────────┤
│2、课改水平与特色  │1、有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并有具体措施 │
│          │和工作步骤。             │
│          │2、学校主干专业建设有特色,取得明显成 │
│          │效。                 │
│          │3、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有良好的机制,在专 │
│          │业建设中起重要促进作用。       │
├──────────┼───────────────────┤
│3、课改态度与积极性 │1、积极参与全国、上海市、区县的教改课 │
│          │题。                 │
│          │2、校内课改开展面广,教师、学生积极性 │
│          │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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