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总体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总体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台工作的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桂台经贸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提升桂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层次,不断拓展对台招商引资的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台招引资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06年6月26-29日在南宁举办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广西优势,借助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成功举办产生的积极影响,积极扩大桂台经贸合作。通过举办交流会和论坛,围绕桂台在农业、旅游、商贸物流、电子等四个重点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谋桂台经贸关系的深化和发展。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交流会、论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陈庆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国强 南宁市市长
刘 侃 自治区台办主任
成 员:张振东 自治区招商局局长
韦克义 广西社科院院长
张燕东 自治区台办副主任
唐济武 南宁市副市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蒋和生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李文杰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