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对照检查,践诺公示
8月至10月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聘请民主评议代表、开展基层评议。8月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和抓落实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看的比较准、能够马上改的问题要抓紧改,对近期内能够整改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并抓好落实。各市自查报告和整改成果,要在8月25日前报省厅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9月份,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分别带队对所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专项督导。10月份,各级各单位对照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和今年的重点工作,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将践诺情况向社会公示。10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践诺公示情况报省厅行风办。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总结评先
11月中旬至2007年3月,按照政风行风建设标准,分别组织对厅本级和各市、县(区)局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各级、各单位做好接受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主评议的排位情况,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分别评出市局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下年初,召开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公布评议结果,向优秀、先进单位颁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的检查考核,结合民主评议同步进行,按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考核办法(试行)实施。
四、主要措施
1、加大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深、抓细、抓实。通过政务公开、新闻媒体、行风网站、阳光热线、阳光投诉、宣传标语、信访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学会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转变宣传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问民意,解民忧,达到解决一件,宣传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劳动保障部门形象。与当地新闻媒体合作,利用节假日或集日,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业务处(科)室人员走上街头,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解疑释惑,接受投诉,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注重平时工作总结,利用好政风行风网站,每月20日前报送简报,及时反映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省厅行风办的电子信箱是JJZ@HE.LSS.GOV.CN)。特别要组织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