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经委、交通厅等有关部门除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资金支持外,对列入政府扶持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协调,及时组织审核、论证,尽快给予资本金注入和适当的贷款贴息支持。同时,各银行要加强与总行的沟通与协调,主动反映和推荐省内规划和实施的重大项目,争取总行在贷款与业务创新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
3.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省经委要根据所掌握的企业信息,制定出评选标准和办法,及时向各银行推荐成长性好、讲信用的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和乡镇企业。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制度。同时,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和省经委共同制定《云南省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明确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对象、原则和方法,以及有关激励政策,指导各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4.为银行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省经委在推动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对清理整顿项目、关闭淘汰企业和兼并重组企业,要充分考虑维护相关银行的债权,及时提供信息,避免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省交通厅要加快公路体制改革步伐,加强收费公路的管理,积极推行联网收费,降低收费成本,加强在建项目投资、质量管理,降低造价,并申报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增强还本付息的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增加项目资本金,提高资本金比例和资本金到位率,增强项目融资能力,以增强银行支持公路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各银行要积极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在依法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工业和交通的信贷投入。
1.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实施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流程创新、渠道创新和营销方式创新等“五创新”,建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现代银行营销理念,为客户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提高员工素质,完善客户经理服务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做好对企业的跟踪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延伸金融服务,将融资服务与企业理财顾问业务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窗口服务和深入企业调研,开展金融政策宣传,金融产品推介,贷款方案设计和财务制度规范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信贷政策,区别对待,合理投放贷款。要从西部地区和云南实际出发,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审慎对待的原则,通过重点支持地方骨干企业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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