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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大工业和交通项目贷款支持力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十一五”初期开工建设的工业重大项目146个,投资总额1365亿元,交通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00多亿元。2006年,银行对工业和交通项目的贷款余额和增幅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确保工业发展和交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银行贷款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一)工业
  1.重点产业。即《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04]8号)确定的烟草及配套、能源、医药、冶金、信息、建材、化工、机械制造、农特产品加工、造纸等十大重点产业,包括新建和更新改造项目。
  2.重点工业园区。其中,昆明市4个,曲靖市、大理州各3个,玉溪市、红河州、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文山州各2个,昭通市、思茅市、临沧市、怒江州、迪庆州、西双版纳州各1个,共30个,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园区内的工业项目。
  3.大企业(集团)。省人民政府重点扶持的3户烟草企业,10户大企业(集团),10户重点医药企业以及备选企业。
  4.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省人民政府重点培育的40个重点工业强县,20个具有地方比较优势的县域工业特色产业和200户县域工业重点企业,省重点扶持的非公企业100强,民营工业30强,1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100户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以及资金满足率比较低,对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和解决社会就业贡献比较大的小型企业。
  (二)交通
  主要是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通道,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路段及通往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高等级公路。近期重点是在建的高等级公路。
  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云南省路网规划中的收费公路。
  三、加强银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一)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的职能,正确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向,降低银行的政策风险。
  1.强化经济信息的引导作用。省经委、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要按国家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完成我省“十一五”工业、交通的相关规划,通过规划引导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向,降低政策风险。要定期向各银行通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各行业发展现状和运行趋势,及时对政策风险进行预警。要积极组织开展融资推介活动,对省级和各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及在建、新建、已核准和已备案的拟建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向各银行提供项目推介,让各银行及时了解项目背景,提前介入项目运作,提高银行对项目的贷款支持率。省经委要定期收集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情况,向各有关银行推介,以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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