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共同推进跨地区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
建立双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牵头、产权交易机构互动的对口联系和项目推介通报制度,共同构建联系广泛、功能完善、规则统一的产权交易合作平台,拓展资本运作合作空间,共同推进跨地区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
引进上海的资本、技术和人才,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合作关系,共同改造并提升云南传统产业。拓展科研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合作开发生物资源、精细化工、零部件、卷烟配套产业、环保、新型建材、信息等技术,为云南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引进上海轻工、纺织等优势产品企业到云南建立面向东盟市场的加工基地。
(3)巩固深化科技、医药、环保等领域的合作
巩固深化两省市科技合作,充分发挥上海科技优势,加快“上海-云南技术转移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的提升,继续做好“曲靖市政府与上海大学全面科技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在生物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医药、冶金、化工、农特及林产品加工、旅游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在继续组织实施好“九五”、“十五”已立项的科技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再安排实施一批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合作项目。继续开展环保立法、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科研项目合作,帮助对口地区增强环境监测能力,开展环保领域的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
(4)加大旅游文化产业的合作力度
加大互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促销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当地旅行社销售对方旅游产品和线路;推进两地有实力旅游企业的合作,互设分支机构,共同开发促销有潜力的旅游产品、线路和项目;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上海旅游节”、“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要加强旅游管理干部和旅游人才的培训;鼓励上海航空企业参与昆明新机场建设,共同拓展东南亚旅游市场。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上海文化产业市场、人才和中国云南影视产业试验区及民族文化资源的互补优势,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项目合作,着力拓展演艺、出版、影视、传媒等领域的合作。
(5)加强中小企业、商贸流通等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积极推进两地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开展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和交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联手开拓东盟国家市场。同时,积极支持云南产品在上海市场和国内外市场提升知名度。
(6)联手参与中国-东盟合作
发挥云南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地缘优势,充分利用新昆明建设的机遇和上海在技术、产品及开拓市场方面的竞争优势,积极开展双边合作,共同开拓东盟国家市场。鼓励和引导企业联手参与口岸地区基础设施、商贸物流设施建设,合作参与周边国家水电开发和电网建设等。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两省市高层领导互访对话制度,健全两省市对口帮扶合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对口帮扶中的重大事宜,检查推进各项帮扶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提高管理效率。每两年在云南举行对口帮扶现场工作会议,总结帮扶工作经验,部署对口支援工作。巩固完善帮扶州市与对口区(县)领导互访制度和对口合作工作小组年会等制度。加强上海市和云南省对口帮扶协作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项目跟踪制度,加大对口帮扶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研究。
(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