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场导向、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双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6.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的原则。在两省市政府为双方企业合作创造良好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省市和州市、区县两个层面的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机制。
7.条块结合、合力攻关的原则。上海要发挥“条”的专业规划和整体技术优势,发挥“块”的行政效率和实用人才优势,围绕“条”的工作目标,凸现“块”的帮扶特色,共同攻克帮扶的难点,营造新的亮点。
四、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十一五”的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对口帮扶总体目标
上海市继续重点帮扶红河、文山、思茅、迪庆四个州市,从2006年开始,增加对人口较少民族德昂族的帮扶工作。继续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和发展问题,巩固对口帮扶成果。“十一五”上海对口帮扶的资金总额高于“十五”期间的资金投入总额。重点实施整村推进,援建“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发挥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的示范作用。加强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群就业能力。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在四个对口州市发展特色产业。
巩固并加大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的援助力度,继续加强上海-云南在干部交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才培训等领域的对口交流与合作,通过援建“白玉兰”医疗卫生所,扩大远程诊断、专业培训,继续组织医疗队到对口地区开展巡回医疗,提高对口地区医疗水平,解决贫困人群“看病难”的问题。
2.经济合作总体目标
继续加强云南与上海在工业、农业、旅游、商贸、金融、环保等领域的经济合作,探索利用上海技术、资本、信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推进云南加快企业改革、发展和融资机制创新方面的新路子,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的提升;发挥云南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地域优势,加强云南与上海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合作;以现代新昆明建设为依托,积极主动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围绕云南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的战略,鼓励和引导上海有优势的企业到云南创业与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对口帮扶任务
(1)解决温饱:到2010年,协助云南基本解决四个州市和德昂族尚余的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对口县的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人均占有粮食300公斤。通过坡改梯等措施,人均建成1亩左右的稳产基本农田。
(2)整村推进:重点建设“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援建150个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到2010年,累计完成790个“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其中,在德昂族援建40个)。配套建设“白玉兰”远程网点,向贫困农户推广农业实用技术。
(3)干部交流:上海定期从市级综合经济部门选派局(厅)、处级干部到云南相应部门挂职,从对口区和企业选派干部到对口帮扶州市挂职,时间两年。
(4)劳务输出与小额信贷:建立劳务培训输出工作机制,在文山建立对口帮扶劳务培训基地的基础上,逐步在思茅、红河、迪庆三个州市建立培训基地,努力降低劳务输出成本,提高劳务输出的成功率,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把周边省份作为次重点市场,有条件的可以往上海市输送。继续开展小额信贷,加强小额信贷管理,确保进村入户,滚动发展、不断扩大辐射面。
(5)产业扶贫:重点加强对优质稻米、无公害蔬菜、水果、畜牧、水产养殖等产业的扶持,上海帮助四个州市建立优质稻米、无公害蔬菜、水果、畜牧、水产养殖示范基地。